为全面做好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做到防输入、防扩散、防外溢,保障全县师生生命安全,经研究,现就清明假期疫情防控及近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清明节假期,长沙市以外的寄宿学生一律不得离校。家住封控区、管控区寄宿学生不得离校。中高风险地区寄宿学生不得离校。离校师生员工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合理规划回家、返校方式,建议家长或安排专人“点对点”接送学生,确保往返学校的安全。假期,在校学生不得随意外出,确因外出的学生,由学生及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向所在镇街或社区报批。
2.严格落实封闭式管理。各学校要做到场所码、行程码“凡门必设,凡进必扫,凡扫必检”。坚决把好校门关,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同时,切实加强校园内师生员工疫情防控日常管理。坚持“晨午检”,规范佩戴口罩,错峰错时就餐,餐前、取餐、餐后戴口罩。返校前,要逐一收集查验师生以及后勤、保安、保洁、物业、校医等本人及同住家属人员健康码、行程码。外省入县的健康码绿码行程卡带星人员,不得让其进入校园,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备。
3.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各学校师生、食堂、保安、保洁、物业、校医等重点人群以及住校的教职员工家属非必要不出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出行。特殊情况下一定要离县的,实行向学校报批,向社区报备,并说明原因及外出地点。同时,学校要建立离县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及同住家属台账,并要求离县人员在返校之前向学校进行报告。
4.清明假期,师生员工要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坚持家庭和工作上学场所“两点一线”,不参加聚餐、聚会等群体性活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梯以及身处人员相对密集的场所时,要自觉、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近距离与人面对面交谈。党员干部和老师要带头履行个人防护责任,引导家属、学生及家长强化自我健康管理和个人防护。
5.切实落实24小时值班。各学校负责人要带头值班值守,其他行政班子成员轮班值守,值班人员要按照排班安排按时到岗值班。加强应急值守、信息互通,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稳定有序开展。遇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6.继续落实核酸检测和推进疫苗接种。按照县防指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核酸检测,特别是对重点人群要实行每周一检,及时调整核酸检测频率。
三、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服务
1.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各校实际,制定“停课不停学”、“停课不停教”工作方案(幼儿园不安排线上教学),线上线下教学安排要统一规划、合理安排,充分利用国家省市教育资源的基础上,引导师生在长沙智慧教育云平台人人通空间开展线上教育教学服务,确保教学服务覆盖全体学生。
2.认真抓好疫情防控特护期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要一手抓摸排一手抓疏导,通过市、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热线(市24小时热线电话为84783610及84783691;县心理教育傅老师热线电话19908480206)及平台提供的心理援助热线、专兼职心理教师辅导、专业团队指导等方式,为学生提供科学专业的心理咨询、心理疏导服务。
四、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全面停课停训工作
1.疫情防控应急状态期间,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全面停课停训,各学校要做好宣传和引导,指导机构做好退费、调课等后续工作。各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暂停举办所有学生体育赛事和艺术展示等活动。
2.各镇(街)中心学校要配合镇街启动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执法机制,采取巡查、暗访等形式,实行“零培训一日一报”。同时要发挥广大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公布举报电话。对发现疫情应急状态期间违规开展补课、培训等集体活动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报告镇街,配合做好叫停、立整立改工作。
长沙县教育局
2022年4月1日
原文链接>>>非必要不出县!清明假期长沙县教育局发布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