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年6月30日前,具备樟城镇、城峰镇(以下简称为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其他文件另有规定的,按文件规定执行。
上述条件的生源招收后,有学位富余的城区小学依次招收该校招生片区内(3)-(7)类别的生源,若无法满足某类全部生源时,将通过随机派位的方式予以安排。未安排入学的(3)-(6)生源,将统筹安排到有富余学位的其他城区小学就读。
(3)2022年6月30日前,在城区购房并持证的购房户子女。
(4)2022年6月30日前,在城区购房且已经交房的购房户子女。
(5)持有居住证的外县(省、市)户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6)2022年6月30日前,在城区购房未交房的购房户子女。
(7)2022年3月1日前,本县农村进城务工的随带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