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教区户籍适龄儿童预报名有关事项
1.预报名时间、地点:2022年8月1日,按施教区自行到相应学校报名。
2.招生对象落户截止日期:2022年7月31日。截止日期后户口迁入的适龄儿童,根据学校学位及就近入学等情况,按户籍迁入时间顺序,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3.报名材料:施教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和适龄儿童户口两页复印件);招生之日近7天健康码(按新规定或另行通知)。
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即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职工的子女)。
(二)招生优待对象预报名有关事项
1.对象:驻南靖县部队(含武装部)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2020年援鄂医护人员子女;对南靖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人士和县外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子女;有关政策法规明确规定应优待的其他对象。
在靖台胞子女,按《中共南靖县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 南靖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台籍学生在靖就读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靖委台港澳〔2020〕9号)。
2.预报名时间、地点:2022年8月1日,按住址就近到学校预报名。
应提供材料:①父母工作单位证明或工作证件原件、复印件;②户口簿及复印件;③相关证明材料;④招生之日近7天健康码(按新规定或另行通知)。
(三)购房业主适龄子女预登记有关事项
在招收上述(一)(二)类适龄儿童之后,有剩余学位的,再考虑集体户口、父母在县城购房的适龄儿童就读。预登记工作要求如下:
(1)对象:购置房产(有房产证或合同、发票、交房证明)且实际居住。
(2)预登记时间、地点:2022年8月2日,按房产的地址到附近学校登记。
(3)录取办法:2021年9月1日-2022年6月30日期间,父母在县城购置商品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或购买商品房且已在南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可直接申请就近施教区小学就读;2021年9月1日之前购房的,施教区学校有学位的,就近入学,施教区学校没有学位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4)应出示材料: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产所有人与适龄儿童两页复印件);②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南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有备案、购房发票、交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招生之日近7天健康码(按新规定或另行通知)。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第三实验小学条件及预报名有关事项
1.外县籍户口
(1)就读条件:父(母)在南靖县城区内经商办企业或务工,并办理居住证。
(2)应提供材料: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父(母)在县城经商办企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或父母在县城务工劳动合同,合同要有企业法人代表签名,并盖有企业公章;③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④租房合同;⑤招生之日近7天健康码(按新规定或另行通知)。
2.本县籍户口
(1)就读条件:①父(母)在南靖县城区内经商办企业或务工三个月以上(2022年4月30日前);②近一年来,在县城经商办企业或进城务工连续缴交社保三个月以上。
(2)应提供材料:
父(母)在县城经商办企业的适龄儿童应提供: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经商办企业证照原件及复印件;③父(母)缴交社保凭证原件及复印件;④租房合同;⑤招生之日近7天健康码(按新规定或另行通知)。
父(母)在县城务工的适龄儿童应提供: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父(母)缴交社保凭证原件及复印件;③父(母)务工合同,要有企业法人代表签名,并盖有企业公章;④租房合同;⑤招生之日近7天健康码(按新规定或另行通知)。
3.预报名时间、地点
(1)外县籍户口随迁子女,2022年8月1日;
(2)本县籍户口随迁子女,2022年8月2日;
(3)报名地点:第三实验小学。
4.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招收。积分办法以父(母)在县城经商办企业和在企业务工缴交社保时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