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日照市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政策时间:2022年5月5日
一、录取安排
职业学校招生实行分级管理。“3+4”本科、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招生由日照市教育考试院投档并审核预录取,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录取;学历类中职(含“职教高考实验班”)、技工教育招生由市教育考试院批准录取。
二、录取原则
1.日照市高中阶段学校按照“3+4”本科、普通高中(含民办)、职业学校的顺序,根据考生所报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依次录取。已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录取。考生已被录取的,不得改录。录取中,同分数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高低依次录取。
2.录取“3+4”本科志愿考生成绩位次排名须达到日照市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的前55%,且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在此基础上,如招生学校另有要求的,由日照市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另行公布。
3.报考五年制高师考生成绩原则上要达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分值的60%,如因试题难度等因素未录满,则适当下浮,但一般不超过10%。
4.招生院校对其专业计划有数量和分数要求的,须以公函形式向日照市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由日照市教育考试院单列专业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
三、录取批次
1.职业学校录取分两大批次进行,即“3+4”本科学校批次、中高职学校批次(含相关学校“职教高考实验班”)。各批次的具体录取时间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并公布。
2.每个批次录取结束后,各招生学校要及时组织考生报到,并按日照市教育考试院工作方案要求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3.注册录取由各招生职业学校自主组织生源,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开学后三周内按规定办理完毕录取手续。录取前,由招生学校将考生的初、高中毕(结)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身份证(或户口簿)照片通过平台上传,并由日照市教育考试院审核。日照市教育考试院对该类学生单独打印录取新生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