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精神和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要求,结合校园体育运动规律,5月8日,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学体育与健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中小学科学合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体育与健康工作,预防和减少学生受伤。
《通知》要求
科学开展体育与健康教学活动。
当前全市中小学生已陆续开学,小学1—3年级学生也将于5月11日开学。疫情防控期间,为强化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增强学生免疫力、缓解学生心理压力,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调整教学计划,分批次、分时段、分场地开展体育与健康教学活动和体育锻炼;要将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落到实处,切忌将校园体育活动“一刀切”式全部禁停。开学后,学校在控制好学生密度和人数的情况下,可以适当组织体育社团活动,学校各运动队可分批次进行训练。根据实际科学佩戴口罩。
学生应随身备用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校园内学生不需佩戴口罩。口罩佩戴应遵循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原则。老师授课时不需戴口罩,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合理使用运动场地和体育器材。
学校要合理选择教学场地,体育课、体育大课间活动应安排在室外运动场所进行。如无条件,所安排的运动场所要确保通风良好(有条件的学校建议增加机械通风设施),学校要避免多个班级在同一区域同一时间聚集上课。需要使用体育器材时,要尽量做到不交换使用,器材使用前后要科学消毒,严格操作流程。保持安全间隔和运动距离
学校在开展体育与健康课程或进行训练时,要保持学生不密集站队,间隔距离要保持1米以上;整体行进时建议采取一路纵队,前后距离建议在1米以上;如确需并排行进时,左右间隔建议在1米以上;体育教师、教练组织学生上课和训练时,学生前后左右间隔距离要达到1米以上。适当调整运动强度和运动密度。
学校要考虑多数学生受疫情影响长时间缺乏体育锻炼、体能下降的实际情况,复课初期,实行“零起点”教学,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应保持适中;随着学生体能的恢复,在做好评估的基础上循序渐进,逐步提高强度和加大密度;体育老师要因人而异,结合自身体育专项特长和学生需求,为授课班级和学生制定“一班一案”、“一生一策”教学计划;在组织教学与训练时,要避免让学生进行高强度的身体直接对抗和接触性的体育活动,技术动作学习要相对简单易学;体育教师、教练要尽量不安排需他人保护和协作完成的技术动作,不安排手触地、扶墙或栏杆等相关教学内容。认真做好课前准备和课后收尾工作。
学校在组织开展体育与健康教育活动和训练时,要充分做好课前准备,体育教师、教练上课前要询问了解学生身体状况,检查好场地、器材,掌握应急处置预案;体育教师、教练带领学生运动前要做好热身练习、运动后要进行放松活动;在教学和训练过程中,如发现学生身体状况异常或有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向学校疫情防控小组报告;出现紧急情况时,校医、防疫工作人员应及时进入训练场地场所科学处置;体育课结束后,要提醒学生人人洗手,适量饮水。错时错峰组织体育大课间活动。
学校要合理规划大课间体育活动内容及场地安排,要以发展心肺功能的有氧徒手运动和单人自主完成的练习动作为主,不宜采用互动或其他不利于疫情防控的锻炼项目和方法;练习密度和强度要结合学生身体状况及体质差异适时进行调整;各学校可根据本校运动场地实际情况,对学生之间的间隔距离进行最大化安排,场地不足的学校可分批错峰进行活动。暂停大型体育赛事和聚集性体育活动。
为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疫情期间,学校要坚持审慎的原则,暂停学校体育单项赛事、综合性运动会等大型体育赛事和聚集性活动。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未正式通知前,不得组织大型体育赛事和聚集性体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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