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店小学入学招生录取顺序:按本地户口有房、外地户口有房、本地户口无房、外地户口无房四批次进行。
普兰店主城区小学招生录取政策
1.父母在普兰店主城区有自有产权住宅的适龄儿童,将按照住宅所在学区录取。
2.入学按本地户口有房、外地户口有房、本地户口无房、外地户口无房四批次进行。
3.铁西小学学区与渤海小学临时学区的划分:原铁西小学学区以西工路,经鞍子河大桥,向北以渤海街为分界,西工路以北,渤海街以东的区域为铁西小学学区;西工路以南,渤海街以西的区域为渤海小学临时学区。原南山小学学区不变。(原国营农场铁西小学学区的学生,在家长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到铁西中心小学上学)
4.渤海小学、铁西小学学区内有自有产权住宅的业主适龄子女,可选择久寿小学、实验小学、文化路小学等学校。若铁西小学和渤海小学学区内最后生源超出这两所学校能提供学位数,由教育局按照录取批次在久寿小学、实验小学、文化路小学之间进行分配。
5.若渤海小学、铁西小学学区内选择久寿小学、实验小学、文化路小学学生数超过该校可提供学位数,由区教育局在几所学校之间通过随机摇号形式进行均衡分配。
6.南山小学学区内有自有产权商品房的业主适龄子女可在南山小学外选择新城小学、八一小学,若南山学区选择新城小学或八一小学的学生数超出该校可提供学位数,由区教育局在两所学校之间通过随机摇号形式进行均衡分配。
7.现役军人适龄子女、引进人才适龄子女、援助期内的我区对外援助干部适龄子女、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将根据学区、学位和个人意愿适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