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与约定
1.您(借款学生)提交提额申请,即视为您已充分了解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承诺按照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以及弥补日常生活费的需要合理确定助学贷款申请额,勤俭节约,并承诺配合国家开发银行开展贷款及其使用范围的审查。
2.所示的“日常生活费”包括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饭费、教材费、通讯费、上网费以及借款学生本人其他日常生活开支。
3.为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合理使用,国家开发银行可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保资金用于指定用途。
4.贷款额度在您的提额申请经国家开发银行调整和审批后,在“学生在线系统”显示,并以“学生在线系统”显示的审批通过金额为准。
注意事项:
1.如您(借款学生)提交提额申请,将视为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已经了解且完全同意公告的内容,并已就本次提额达成一致意见。
2.请您(借款学生)珍惜通过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获得的学习机会,努力向学、学以致用,增强就业和报效国家、服务社会的能力。
3.国家开发银行不会以贷款提额为由,附加不合理条件、要求转账汇款或索取个人信息,如收到此类邮件、电话或短信,请勿轻信,以免蒙受损失。
如您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国家开发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9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