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结合吉林省实际,围绕“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改革目标,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取消文理分科,增加学生的自主选择权,促进学生全面有个性发展,充分体现高考综合改革五项原则:
一是坚持正确方向。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政策规定,坚持正确的育人方向,引导高中育人方式转变。
二是坚持保基本、兜底线。结合吉林省教育发展实际,综合考量原有高考模式、基础教育现状、高等教育发展和学科专业布局等因素。
三是坚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具体条款的规定上,坚持大稳定、小调整,保持相关政策规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四是坚持科学性和实操性。在工作目标和质量标准制定上,坚持符合教育规律,注重符合教育教学实际,注重在实施过程中具有可操作性。五是坚持公平公正。在重大改革措施上,始终将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