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0〕5号)、《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开学工作的通知》(吉教办〔2020〕26号)要求,结合长春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我市小学一、二年级定于6月15日开学,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主要任务
1.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县(市)区、各学校要按照《关于对全省中小学校校园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长春市中小学校校园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专项督查指标》《长春市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进行全面自查,积极稳妥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2.各县(市)区要指导区域内学校按照错时错峰要求,根据地域、交通、学生人数、监测能力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上放学时间,各学校应提前做好开学准备。
3.做好教育教学衔接。各学校要对延期开学期间学生居家学习情况进行摸底和评估,精准分析学情,区别不同班级、不同学科情况,认真进行梳理总结,有针对性地制定教学计划,在确保每名学生都较好地掌握所学知识的基础上,再进行课程教学,切实做好教学衔接。
4.切实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各学校要科学有效安排教学时间,强化教研指导,优化教学方式,合理把握教学进度,做到教学内容适量、教学时长适当,保障课堂教学质量。坚持“一校一案”, 切实增强教学计划的针对性、实效性,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5.关注师生身心健康。各县(市)区、各学校要组织学校医务人员、心理健康专业教师、班主任等,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加强师生在学习、生活、思想方面沟通交流,努力创造相互信赖、和谐轻松氛围,克服心理恐慌,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