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幼儿园小班秋季集中招生对象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的幼儿,优先满足在幼儿园服务范围内户籍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二、报名材料
户籍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幼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需提供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幼儿页)。
三、招生方式
实行备案制,依法自主招生,接受社会监督。各民办幼儿园于6月17日前将相关材料报所属街道初审,各街道于6月24日前将初审后的材料报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复审,复审通过后对外发布招生公告。
教育百科2022-09-22 07:33:47佚名
一、招生对象
幼儿园小班秋季集中招生对象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的幼儿,优先满足在幼儿园服务范围内户籍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二、报名材料
户籍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幼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需提供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幼儿页)。
三、招生方式
实行备案制,依法自主招生,接受社会监督。各民办幼儿园于6月17日前将相关材料报所属街道初审,各街道于6月24日前将初审后的材料报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复审,复审通过后对外发布招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