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学入学:202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且有城区户籍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自有住房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符合就读条件的经商、务工等随迁子女;优抚对象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已经取得小学学籍的学生不再安排报名入学。
2.根据城市建设、学校布局和生源分布变化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为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招生范围,确保城区招生区城全覆盖。
3.坚持“两个一致,户籍优先”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地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优先满足本地户籍适静儿童、少年入学,其他户籍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名下合法房产作为确定片内学校的依据。“法定监护人”原则上指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若父母双方均丧失监护能力,可提供有效证明材料,随其他法定监护人办理入学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