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区民办学校学位获取规则:
民办学校在规定区域内招生,可实行九年一贯制“直升制度”,优先满足顺庆区学生入学需求。经区教科体局和市教育体育局同意后,可招收本市户籍、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但不得招收非南充市户籍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申请但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顺庆籍适龄儿童,由区教科体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入学;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并成功注册的适龄儿童,将不再保留公办学位。
拓展:顺庆区初中学位获取办法
(1)顺庆城区小学毕业学生:顺庆城区户籍学生按《顺庆区2022年初中招生区域划分表》分派学位;顺庆农村及区外户籍学生由区教科体局统筹安排学位。
(2)顺庆农村小学毕业学生:原则上在就近乡镇初中就读,若学生户籍在顺庆城区,可申请在户籍地片区学校就读。
(3)顺庆区外小学毕业学生:区外小学毕业的顺庆户籍学生,申请在顺庆区就读,按《顺庆区2022年初中招生区域划分表》分派学位。
政策优待对象子女、拆迁子女、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就读初中参照小学入学办法执行。
附顺庆区教科体局教育股咨询电话:0817-2224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