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学校及名额
公办小学
合江县人民小学校(630名)
合江县符阳小学校(270名)
合江县月亮街小学校(210名)
合江县人民小学南关校区(270名)
合江县红卫小学校(180名)
合江县泸高分校(225名)
合江县文桥小学校(100名)
符阳街道郊区学校(合江县流杯池小学校)
根据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登记人数确定招生人数
民办小学
合江天立学校小学(100名)
二、报名登记条件(公办小学)
2022年8月31日及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
第一类:城区户籍类
1. 符阳街道聚宝村(原真龙镇聚宝村、原合江镇贯湾村)、大同村(原合江镇大同村、原合江镇桥函村、原合江镇大水河村)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自愿选择城区学校;符阳街道天井村、黄溪村、山顶上村、会青山村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就读文桥小学。
2.2022年5月25日以前入户的符阳街道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第二类:购房类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合江城区已购房,且能在2022年5月25日18:30前提供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或网签购房合同及正式购房发票等有效证件。
第三类:其他类
1.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2022年5月25 日及以前在合江城区从事经营活动半年以上,且能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完税证明和租房合同等有效证件。
2.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2022年5月25日及以前在合江城区劳动就业半年以上,且能同时提供劳动合同、社保机构提供的用工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半年以上证明、连续半年以上工资证明及租房合同等有效证件。
3.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2022年5月25 日及以前在合江城区从事经营活动或务工就业半年以上,但不具备其他类第1、2项条件的,需同时提供居住证明、租房合同、缴纳水电气费依据等半年以上有效证明。
三、招生办法及流程
从2022年秋期起,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均须通过“四 川教育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简称“全省平台”)实施统一管理,符 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信息采集、报名、登记、录取、注册等均须通过"全省平台"进行。家长通过电脑端网址http://bigapp.scedu.net进入"四川省教育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或手机端关注公众号“四川教育管理服务”,选择“公共服务”,点击“升招业务系统”即可进入“全省系统”报名,根据网络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资料。严格依据招生结果导出注册学籍。
入口链接:点击进入
(一)申报范围
凡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申报一所城区招生学校。
(二)报名时间
2022年5月5日一5月25日,各类别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通过全省报名系统平台提交相应资料,进行网上申请(申报情况见系统提示)。
第一类:城区户籍类
第二类:购房类
第三类:其他类
(三)网上初审
2022年5月26日至5月31日,城区各小学校组织人员对网上报名资料进行初审。
(四)现场审查
2022年6月1日至6月15日,城区各小学校根据网上初审情况再分学校、分时段通知家长带齐网上报名相关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查。逾期未参加现场审核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办理。
(五)录取分配
1. 录取时间:录取分配工作原则上在6月底前完成。
2. 录取办法:按照“户籍优先、多校划片”原则,根据学校所处 地理位置、学校办学规模和生源分布情况,原则上城区按多校划 片招生方式录取。
录取步骤及办法:
第一批次(城区户籍类)。当城区户籍类适龄儿童填报总数小于或等于所填报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全部就读所填报学校;当城区户籍类适龄儿童填报总数大于所填报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就读该校的学生,余下的城区户籍类适龄儿童釆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分配到城区内其他有空缺学位的学校就读。
第二批次(购房类)。当城区购房类适龄儿童填报总数小于或等于所填报学校剩余学位数时,则全部就读所填报学校;当城区购房类适龄儿童填报总数大于所填报学校剩余学位数时,则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就读该校的学生,余下的购房类适龄儿童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分配到城区内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第三批次(其他类)。当其他类适龄儿童填报总数小于或等于所填报学校剩余学位数时,则全部就读所填报学校;当城区其他类适龄儿童填报总数大于所填报学校剩余学位数时,则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就读该校的学生,余下的其他类适龄儿童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分配到城区内有空缺学位的学校就读。
四、民办小学报名和录取
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统一在“四川教育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简称“全省平台”)报名登记,如网上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计 划数,则全部录取;如网上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时,则 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未录取的学生统筹 安排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公办学校就读。
五、其他事项
(一)户籍簿不规范的(破旧、手写、户号不一致等),请更换后再登记。
(二)凡已取得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属新生招生范围,隐瞒登记的,无条件退回原学籍学校就读。
(三)按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镇街政府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四)严禁伪造材料进行信息登记,一经查实,取消学生入学资格,并纳入不诚信记录档案;涉嫌违法的,移交公安机关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合江县随着教育资源的均衡发展,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提升,学校之间差距减少,教师的教学水平差别不大,请家长结合孩子情况,家庭情况,自身情况,理性选择适合的学校就读。
(六)咨询电话:0830-5269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