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收2022年9月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书面提出缓学申请,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
二、凡具有江阳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含政策性学生)和2022年5月17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含以应入学儿童名义购房)。
三、购房特指购买商品住宅房,房屋产权属多人共同拥有的,以购房人拥有51%以上房屋产权为准,购房人共有房屋产权少于51%的,不纳入招生对象。
四、父母在主城区范围务工(经商)并在主城区范围内居住,截至2022年5月在泸州市或江阳区社保局连续依法缴纳满2个月以上社保。
主城区指江阳区北城街道、南城街道、大山坪街道、华阳街道所辖8个城市社区、城西新建片区(含以下小区:世纪玺悦、阳光国际城、恒大城、天誉誉府、鸿通翡翠滨江、金科博翠湾、医科大康健苑、酒城中心、蓝博湾、青云台、世茂璀璨里程、阳光江阳府、敏捷紫云府、阳光江湾壹号院、天誉锦樾、学府华庭、酒城中心上筑、金科美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