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幼儿: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和报名幼儿本人页)。拍照上传。
2.优抚对象适龄幼儿:(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和适龄儿童页);(2)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原件;(3)烈士证、军人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拍照上传。
3.在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单位正式职工(即编制内)子女:(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和报名幼儿本人页);(2)人社部门出具的个人身份信息原件。拍照上传。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和适龄儿童页);(2)第一顺位监护人(父、母)与务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3)务工单位为其按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拍照上传。
5.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和适龄儿童页);(2)第一顺位监护人(父、母)工商营业执照原件;(3)经商人员连续交纳税费12个月以上或免税证明原件。拍照上传。
6.叙永县城区幼儿园招生学区内购房户子女:(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和适龄儿童页);(2)第一顺位监护人(父、母)或儿童房屋不动产权证原件,按揭的提供银行盖鲜章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和购房发票原件;(3)监护人或儿童依据房屋产权证信息所缴纳天然气费发票原件。拍照上传。
7.拆迁安置户适龄幼儿:(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和适龄儿童页);(2)拆迁安置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拍照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