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中考加分所需材料
一、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因公牺牲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需提供证书原件、户口本或父(母)所在单位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由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审核。
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
需提供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原件及单位政治部门证明,获公安部表彰的一级或二级英模子女、荣立个人一等功或二等功在职人民警察子女,需提供警察证原件、立功证书原件和单位政治部门证明,由市公安局负责审核。
三、见义勇为人员及子女:
需提供证书原件、户口本或父(母)所在单位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由县(市)区政法委负责审核。
四、户籍在石林、禄劝、寻甸3个民族自治县或晋宁夕阳、晋宁双河、宜良九乡、宜良耿家营4个民族乡,并在当地初中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
需提供户籍证明和当地学校就读证明,由县(市)区民宗局负责审核。
五、昆明市内农业人口独生子女考生:
需提供父母双方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由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卫健局负责审核。云南省内其他州市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由户口所在地县级卫健局审核后,将父母双方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和审核表交回学校,由学校所在县(市)区招考部门复核。
六、归侨学生、归侨(华侨)子女、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科技奖的侨眷子女:
需提供相关证件及获奖证书,由市侨务办公室负责审核;台湾籍考生需提供户口册原件和市台联证明,台胞考生需提供台胞证原件和户籍誊本复印件,由市台湾事务办公室负责审核。
七、驻艰苦边远二类以上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子女:
由团级以上部队政治部门审核后,出具审核证明。将审核证明、父(母)军人证原件、立功证书原件交回学校,由县(市)区招考部门复核。审核证明必须是带有该单位正式文头,并注明经办人所在部门、姓名和单位联系电话。
八、驻艰苦边远二类以上地区在职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在职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需提供父(母)工作证原件、立功证书原件,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