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花溪区-花溪片区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片】
一、花溪小学
北至航天路—万达路,西至甲秀南路——溪山酒店(含吉麟村、养牛村农业户籍适龄儿童),南至花溪河——民主路——清华中学教师宿舍与明秀城围墙,东至棉花关区域(含麦乃寨)。
二、花溪区第二小学
北至清华中学教师宿舍与明秀城——民主路——花溪二桥(甲秀南路),西至田园北路——香椿路口,南至学士路(学士路靠九龙花园一边),东至金世旗与空办围墙为界。
三、花溪区第三小学
北至贵筑路,西至天鹅、马洞,南至鸿源路—关口寨(含关口寨)东至花桐南路(大寨民小、尖山小学、马洞小学、杨中小学、把伙小学招生由花溪区第三小学按范围划片招生)。洛平村、尖山村、营上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四、花溪区民族小学
1.东至甲秀南路,航天路至万达路以北花溪片区区域,原上水村、董家堰村、竹林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2.部分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子女。
五、花溪区阳光小学
北至金世旗与空办围墙——南大街学士路——明珠大道,西至南湖路——田园北路——花桐南路,南至亚泰学院-鸿源路——杨柳塘(不含杨柳塘)。
六、花溪区民族中学(小学部)
1.北至亚泰学院——鸿源路——杨柳塘,西至花燕路上板桥,南至九八五五厂,东至杨中村(不含杨中村)。
2.南溪苑异地扶贫安置点的安置户。
七、花溪区南溪学校(小学部)
持有我区清溪社区桐木岭村二组户籍、安置小区、原三十六厂职工的住户子女。
八、花溪区溪北小学
北至养牛村,西至花石路石板井村,南至花溪河,东至甲秀南路;为落实省、市关于接受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读的相关政策,为城区接受农民工子女就读学校(招生数额满为止)。
九、花溪区燕楼中心完小
燕楼镇贵车小学、坝楼小学、旧盘小学、摆古小学。持有我区燕楼镇户籍的住户子女。
十、花溪区青岩中心完小
青岩镇扬眉小学、龙井小学、思潜小学、达夯小学、十一中小学部。持有我区青岩镇户籍的住户子女。
十一、花溪区孟关中心完小
孟关改毛小学、世华小学、谷立小学、涟江小学。持有我区孟关乡户籍的住户子女。
十二、花溪区黔陶中心完小
黔陶乡马场小学、赵司小学、骑龙小学。持有我区黔陶乡户籍的住户子女。
十三、花溪区马铃中心完小
马铃乡谷增小学、凯坝小学。持有我区马铃乡户籍的住户子女。
十四、花溪区高坡中心完小
高坡乡大洪小学、云顶小学、杉坪小学、五寨小学、甲定小学。持有我区高坡乡户籍的住户子女。
十五、花溪区久安中心完小
久安乡吴山小学、打通小学。持有我区久安乡户籍的住户子女。
十六、花溪区麦坪中心完小
麦坪乡大坡小学、彭官小学、杉木小学、刘庄小学、康寨小学、戈寨小学。持有我区麦坪镇户籍的住户子女。
十七、花溪区石板中心完小
石板镇合朋小学、隆昌小学、芦获小学、磊庄小学、蔡冲小学。持有我区石板镇户籍的住户子女。
十八、花溪区第一中学
北至航天路——万达路;西至甲秀南路(含吉麟村农业户籍适龄少年)——田园北路;南至贵大南区(香椿路口)——南湖路——学士路口(学士路靠九龙花园一边为花溪一中,靠博士花园一边为花溪二中),金世旗与大将院落围墙为界;东至棉花关(含电杆厂、水利二处、麦乃村)。
十九、花溪区第二中学
北至大将院落小区与金世旗小区围墙交界——南大街学士路,西至南湖路——田园北路以东——明珠大道以南——甲秀南路以东,南至亚泰学院——鸿源路——杨柳塘(不含杨柳塘,含把伙村)。
二十、花溪区第三中学
北起航天路——万达路(包含上水村、竹林村、董家堰村的农业户籍少年),养牛村农业户籍的适龄少年,西至花石路石板井村,南至田园北路以西—明珠大道以北——甲秀南路以西。
二十一、花溪区第四中学
持有我区石板镇户籍的住户子女。
二十二、花溪区久安中学
持有我区久安乡户籍的住户子女。
二十三、花溪区麦坪中学
持有我区麦坪镇户籍的住户子女。
二十四、花溪区高坡中学
持有我区高坡乡户籍的住户子女。
二十五、花溪区第五中学
持有我区孟关乡户籍的住户子女。
二十六、花溪区青岩贵璜中学
持有我区黔陶乡、马铃乡、青岩镇户籍的住户子女。
二十七、花溪区燕楼中学
持有我区燕楼镇户籍的住户子女。
二十八、花溪区南溪学校初中部
1.持有我区清溪社区桐木岭村二组户籍、安置小区、原三十六厂职工的住户子女。
2.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二十九、花溪区民族中学(初中部)
(一)北至亚泰学院---鸿源路---杨柳塘,西至花燕路上板桥,南至九八五五厂,东至杨中村。(小学不含杨中村)。
为推动和促进花溪区少数民族教育,由区民宗局支持,区民中在完成片区生招生工作的前提下,面向全区招收少数民族学生。
(二)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三)南溪苑异地扶贫安置点的安置户。
【特别说明】以下“持有我区户籍”指花溪片区、经开片区的户籍,且在该划片招生服务范围内的户籍。
新建住宅小区配建教育设施的,符合条件的业主适龄子女原则上在配建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