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州高考加分“三统一”是什么?
《贵州省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所称“三统一”是指:
考生在规定时限内的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地在同一区域,即考生高中阶段三年户籍、三年完整学籍和实际就读三年的所在地应为我省同一县(市、区、特区)的区域范围内。
二、贵州省高考加分政策条件
(一)全国性加分项目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地方性加分项目只面向我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考生加分后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二)申报高考加分的考生,应填写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审核表进行申报,未申报的,不享受高考加分。
(三)考生的相关资格、称号在高考报名时间截止后获得的,不享受高考加分。
(四)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只取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
(五)申报少数民族加分项目的考生,考生户籍应在我省,且其民族成份应与其父亲或母亲一致。
(六)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在我省参加高考可按本办法规定申报高考加分。
(七)统筹完善相关专项政策,研究完善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等专项政策,适度扩大招生规模,进一步形成政策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