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加强培训行为管理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严格监管学科类校外培训时间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培训;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控制培训结束时间,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不得留课后作业。
全面规范培训行为
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严禁开展“一对一”或“一对x”等无证无照培训辅导行为,严禁以托管名义开展变相辅导或者培训。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不良学习方法;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低下、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
强化资金监管
依靠“浙里培训”监管平台,重点健全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制度,形成事前预警、事中预防和事后防范机制;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开设预收费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签署协议,按照专款专户、专款专存、专款专用的原则,制定对大额资金异动的管控、最低存款余额的监督等措施;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一经发现违规收费现象,必须严肃查处,直至进入“黑名单”。
加强从业人员管理
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教师资格信息应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
落实资本管理“四个不得”,即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已违规的,要进行清理整治。
加强营销监管
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不在主流新闻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学科类校外培训广告,学生作业本、教辅材料等学习用品上严禁印刷任何形式的广告;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和其他垄断行为,规范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完善“黑白名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