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义务教育资助政策
一、免学杂费
1、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
2、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现行标准每生每年小学735元、初中935元),学校相应降低义务教育学生收费标准。
二、免教科书
所有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免费教科书资金,国家规定课程由中央全额承担,地方课程由地方承担。同时国家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
三、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
(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
1、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2、资助比例:全省平均占在校寄宿学生的21%左右。
(二)调整完善学生生活补助政策
1、补助对象: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
2、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3、资助比例:全省平均占在校非寄宿学生的3%左右。
4、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
拓展阅读:学前资助政策
1、资助对象: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2、资助标准:原则上每生每年500-1000元。资助资金优先用于直接减免在园儿童保教费,剩余部分可用于减免餐费,不发给儿童或其家长。
3、资助比例:受助儿童占在园儿童的10%左右。
4、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家长或监护人向所在幼儿园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