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2022年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
招生计划: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科学制定调减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占比的规划,根据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相适应的原则,合理确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或在办学水平评估中整改后不合格的民办学校不得招生。
招生范围: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属地统一管理,原则上不得跨区域招生。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域内有户籍或房产或居住证,或适龄少年在本区域内有学籍,可自愿在网上报名本区域内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区域内无法完成招生计划,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其是否可在本市其他县市区招生,跨区域的招生方案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批后,报市教育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