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我区初中就读的,由家长填写《随迁子女初中一年级在福州高新区入学申请表》,提供:1.原籍户口本和父母身份证;2.父母双方辖区内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符合随迁子女条件的原则上可在原就读学校报名,在不出现大班额的前提下原则上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到居住地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所在地划片初中就读,无法全部安排的统筹安排到辖区内的其他初中就读,不服从统筹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录取。
对随迁子女和户籍学生实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平等对待,促进随迁子女与本地学生融合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