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内生的界定
片内生指符合“三一致”条件的学生。“三一致”指户籍、房产及实际居住地一致。符合以下任一情况,即视为片内生:
1.父(母)及适龄子女户籍同在招生片内,父(母)持有同一地点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本办法所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不动产证书如无特指皆为100%产权的住宅用房)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
2.父母双方无房,父(母)及适龄儿童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祖父母辈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且户籍在同一地点的(如祖父母辈户籍不在同一地点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必须提供无房证明的,房产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父母请提前至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与高新区不动产交易和登记中心同时开具。
3.祖辈和父辈共有房产(除祖辈、父母外,房屋所有权证上没有其他人,父母房产份额在50%及以上),适龄儿童及父母一方户口在房产所在地,并作为日常居住地的。
对2022年6月1日以后(包括6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要求:①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②在我区“六年一户”办法的基础上,参照《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六年一户学位”政策的通知》(榕教综〔2021〕50号)实施“六年一户学位”办法。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2021年11月30日以后(不含2021年11月30日)取得房产(不含此前已签订房产交易合同并办理网上备案但未取得产权证情况)家庭,自子女入学登记之日起,对该房产学位予以锁定六年。2021年11月30日以后购买的房产,被用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居住地登记,或被用于他人子女落户(即挂户生)就读公办小学,均视为占用该处房产片内学位。适龄儿童符合“片内生”条件,但不满足“六年一户”要求的,由户口所在区教育局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二)片内生入学办法
片内生招生由片区(学校)依据招生原则负责实施。公办小学的片内生具体认定、审核由招收学校负责, 有争议的由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裁决。户籍在片内但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属挂户生,由户籍所在地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