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全县小学要按照《福建省教育厅进一步规范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6〕48号)和《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75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更好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持续提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比例。
对随迁子女和户籍学生实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平等对待,促进随迁子女与本地学生融合成长。 各校要根据本施教区的招生计划和学位情况,积极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接收随迁子女入学就读,报名登记时间详见学校招生公告。
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和可提供的学位情况,指定城关中心学校为接收随迁子女就读学校,报名登记时间8月20-21日,地点:漳浦县城关中心学校,提交材料详见城关中心学校招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