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大连司法考试公告原文 大连市司法局网站

教育百科2022-09-28 13:27:50佚名

2018大连司法考试公告原文 大连市司法局网站

  大连市司法局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公 告

  〔2018〕第1号

  

  根据司法部《公告》(第181号)和辽宁省司法厅《公告》(第1号),现就大连市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我省岫岩满族自治县、新宾满族自治县、清原满族自治县、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宽甸满族自治县、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等8个县,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三)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客观题考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20日0时至7月4日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

   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电子照片。户口簿照片具体要求: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类型为jpg格式,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认。选择放弃享受放宽政策的,无需上传户口簿电子照片。

  4.考生电子证件照片

  (三)交纳考试费及选择报名地

  客观题考试收费标准为152元/人。上交考试费截止时间为7月9日24时。网上支付系统提供银行卡快捷方式和支付宝账号支付服务。

  因大连考区机位数量限制,报名考试人员网上报名时,如大连考区机位已满,可到省内其他13个城市和外省市报名。

   报名人员交费成功后,不得更改报名地、姓名、身份证号码重要报名信息。因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交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报名人员务必牢记登录密码,以便下载打印准考证和考试成绩通知单。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核发准考证。报名人员可于9月12日至9月21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时间与方式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时间为9月22日。具体为:

  试卷一:9月22日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22日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三、主观题考试

  (一)报名与交费

  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

  主观题考试的报名和交费时间为9月27日0时至9月30日24时。主观题考试收费标准为95元/人。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4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二)考生范围

  大连考区考生须在大连考区参加客观题考试,并且成绩合格有效的考生。

  (三)打印准考证

  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与方式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20日。

  主观题试卷:8:30—12:30,考试时间240分钟。

  采取纸笔考试方式,应试人员应当在答题纸上作答。

  四、注意事项 (一)学历方面具体要求

   报名人员的毕业证书应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

   1.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网址:www.chsi.com.cn),如无法查询的可到教育部做学历认证,其中,辽宁省高中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在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http://www.chsi.com.cn/xlrz/201202/20120228/284934453.html)

  2.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和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的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人员,可以报名。考试结束,成绩合格人员应当按照网上报名填报确认和承诺的信息,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毕业证书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提交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考试成绩无效。

  3.持香港、澳门、台湾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http://renzheng.cscse.edu.cn),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4.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

  5. 报名人员毕业证书遗失的,须按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原毕业学校补办制式《毕业证明书》,待考试成绩合格后提交审核。

  (二)考生电子证件照片具体要求

  1.电子照片标准

  (1)本人近三个月正面、免冠、彩色(蓝、红、白色底)证件电子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

  (2)照片需显示双肩、双耳,不得佩戴粗框眼镜,不得佩戴饰品,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

  (3)电子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

  (4)电子照片标准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

  (5)电子照片文件大小为40KB ≤ 文件大小 ≤ 100KB。

  (6)不得对照片内容进行拉伸、瘦脸等改变五官布局的ps操作,确保照片与本人原貌相符。

  2.照片存在以下情况将不能通过审核:

  (1)明显严重拉伸变形的照片、非正面拍摄的照片。

  (2)照片头部比例过大、无双肩的照片、头部比例过小、超过半身的照片。

  (3)使用低画质器材拍摄的模糊照片、明显翻拍照片造成模糊不清晰的照片、背景复杂的生活照。

  (4)着装不庄重、不得体的照片和有佩戴明显首饰的照片及眼镜遮挡眼球的照片。

  电子证件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终身唯一使用照片,不可更换,请拍摄高质量专业化的电子证件照片。

  凡上传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未通过审查的,须及时更换上传照片以待重新审查,直至符合要求。拒不更换上传的,将无法完成报名,视为放弃报名。因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报名人员承担。

   (三)报名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如若身份证即将到期,请及时更换,以便在报名、考试、审核阶段,个人居民身份证都在有效期内。。

  (四)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其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

  凡填写、提供虚假、不实信息或证明材料骗取报名的,一经查实,视为报名无效、考试成绩无效,并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必要时可向报名人员所在单位、院校通报,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法律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五)今年报名系统新增锁定机位功能。照片审核通过后,考生点击交费按钮,若考区机位充足则允许交费,若机位不足则提示更换报名地。开始交费即占用并锁定机位,锁定时间为1小时。超出1小时,考生未能交费成功,则机位释放。考生重新交费时将重新计算是否有空余机位。

  (六)报名人员必须牢记自己设置的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信息修改、下载准考证、下载考试成绩通知单。

  (七)大连市司法局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政策咨询电话83766603,83787595。

  (八)凡涉及网上支付考务费问题,可拨打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0571-88158090;88156688。

  (九)大连考区不受理现场报名

  (十)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省市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十一)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需要分别打印准考证。

  (十二)考试期间,考场入口处,均设置安检通道,配备考场安全考务管理系统,识别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场拍照与报名照片进行人脸识别比对。请应试人员于每场考试前,自觉配合工作人员的操作,顺序入场。为避免安检拥堵,确保应试人员按时进入考场考试,要求应试人员网上报名时需提交三个月内的近期照片,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不要化浓妆,留长发的应试人员应束发。

  五、其它方面

  未尽事宜,以司法部《公告》(第181号)和辽宁省司法厅《公告》(第1号)内容为准。

   大连市司法局

   2018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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