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评价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省内普通高中应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
2.除省内普通高中应届生外的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负责。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出相应鉴定。考核部门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相关部门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详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除省内普通高中应届生外的考生须在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信息服务平台下载并打印《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思想品德考核表》,经有关部门考核并填写结论后提交指定的报名点完成现场资格审查。《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思想品德考核表》将存入考生纸质档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