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合肥高新区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建民营幼儿园)
第一批次:招收幼儿园所对应小区“两证一致”适龄幼儿(适龄幼儿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幼儿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
第二批次:在满足符合第一批次招生后,学位有空额的情况下,招收幼儿园所对应小区“有房无户”(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对应小区有独立产权房)及取得购房合同且幼儿户籍迁入该房产内的适龄幼儿;
第三批次:在满足符合第一、二批次招生后,学位有空额的情况下,招收高新区内“两证一致”的适龄幼儿;
第四批次:在满足符合第一、二、三批次招生后,学位有空额的情况下,招收在高新区“有房无户”或“有户无房”适龄幼儿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务工人员子女(比照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