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非户籍适龄儿童积分制入学积分公示已结束,根据市教育局审核确认的茶山镇公示录取名单,本次我镇共安排3306个积分入学学位,其中公办学位75个(小学45个,初中30个),民办学位补贴3231个。
根据《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0〕31号)、《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府〔2020〕32号)和《关于延长〈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和〈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文件有效期限的通知》(东府函〔2022〕50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根据家长方的积分和排名情况、志愿填报及积分入学学位供给情况,现将我镇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公办学位和民办学校学位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原则
根据东莞市教育局审核确认的名单进行录取,依照申请人填报的志愿顺序及是否服从调剂等,根据家长方的积分排名情况和学位供给情况依次录取。
注册安排
1.公办学位。根据我镇积分制入学公办学位供给情况,获得我镇公办学位资格的申请人,请于7月6日登录东莞市统一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及注册时间及注册须知(具体注册时间及要求以录取学校通知为准),逾期未到校注册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该校公办学位资格;
2.民办学位。根据我镇积分制入学民办学位供给情况,按照民办学位补贴总数的20%和80%的比例,划分为一档补贴和二档补贴两个档次,获得我镇民办学位补贴资格的申请人,请自行联系我镇辖区范围内民办学校,并按照“先交后补”的原则办理入读手续(开学后按照标准返拨相应的经费补贴)。如因个人原因需要选择或转学到我镇辖区外的民办学校入读的,视为主动放弃学位补贴权利。
民办学位补贴标准
1.一档民办学位补贴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5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6000元;2.二档民办学位补贴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35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4500元;以上补贴标准均包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小学642.5元/生/学期,初中1077.5元/生/学期”)。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自行选择的民办学校的学费低于本办法规定的补贴标准,其学位补贴经费按照该民办学校的实际收费标准进行核算,多补贴的部分按规定退回给财政部门。
公示
公示日期:7月2日——7月6日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公示期内如接到反映和举报,如发现有家长方或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经查证属实的,将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公示日期结束后,如没有接到任何异议和反映,镇教育管理中心将根据公示拟录取情况,予以录取相应的公办学校和学位补贴档次。
注意事项
1.若申请人已获得公办学位,将不再获得民办学校学位补贴资格;
2.享受民办学校学位补贴不设具体年级,分小学和初中两个学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获得相应档次的学位补贴。原在茶山镇就读的非起始年级学生原则上继续在原就读学校就读,新入读的插班生或起始年级的学生自行联系民办学校;
3.根据学位补贴政策规定,申请人在同一镇街同一学段不能重复申领学位补贴,如属于该类情况的学生,2022年新获取的民办学位补贴资格自动失效;
4.本次已经提交积分入学申请并做网上确认,但未填报志愿的申请人,我镇将根据市教育局通知开展积分补录工作,具体补录时间和要求待教育局通知。
咨询电话
茶山镇教育管理中心:8183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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