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
(一)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码);
(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三)户籍材料、居住证或学生证;
1.户籍在西安市周至县、西安高新区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非西安市周至县、西安高新区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交有效的西安市周至县、西安高新区颁发的居住证原件;
3.西安市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及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在周至县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周至县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四)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周至县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考察政审表》
1.请申请人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村委会(社区、街道)及公安机关(当地派出所)进行现实表现、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等方面的综合审查,并由各审查部门填写审查意见,加盖审查机构公章。
2.现场确认时,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认定。
(五)学历证书
1.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2.港澳台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升本在读生提交专科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在网报时经过电子信息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交。
2.认定系统无法比对的,需现场审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申请人现场手机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进行查验,查验不出者,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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