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范围
托管服务点位原则上设在学校,托管对象为有暑期托管需要的双流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籍学生,优先满足双职工家庭和特殊困难家庭需求。
基础课程每班人数原则上40人左右,拓展课程每班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人。
二、服务内容
暑期托管服务内容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因校制宜、因地制宜设置满足学生需求的“基础”课程和“拓展”课程。
“基础”课程涵盖作业辅导、阅读提升、体育锻炼、劳动实践、影音鉴赏、国学欣赏等;“拓展”课程以培养特长为主,包括音乐、美术、体育、科创等特色培养课程。
各学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开展“拓展”课程,不得利用暑期托管组织集体补课或变相补课,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三、服务原则
托管服务坚持教师、学生自愿原则,由学生家长自愿报名参加。不得强制要求教师、学生参加暑期托管服务。
四、服务师资
托管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确因师资力量不足或专业能力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以及依法组建的艺术、体育、科技等社会组织或公益组织等教育资源参与。
五、收费标准
遵循“家长自愿、成本补偿、非营利性”原则,“基础”托管服务收费参照成都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相关收费标准执行,每生每天收费不超过40元;“拓展”托管服务要充分体现家长学生自愿,项目收费公益普惠,不高于25元/生·课时。
提供午餐的学校,午餐费用按15元/生·餐的标准收取,家长自愿选择;托管保险费,按标准据实收取。
各校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执行,严禁搭车违规收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相应费用。
六、服务保障
各暑期托管服务学校要制定详细的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每一位参加托管的学生购买《校园托管组织者责任保险》,并与其法定监护人签订《暑期托管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职责,确保托管服务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托管服务时值暑期,为避免学生中暑,服务场地应尽量保持通风、阴凉。参加学生还须提供健康情况说明。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做好学生及共同居住者风险排查工作,细化工作举措,严防疫情输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