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审核时间:
时间:7月27日-29日
实行分号段审核,具体号段审核时间和审核地点另行通知
二、所需审核材料:
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所有材料用文件袋装好并标注幼儿姓名、报名登记号以及家长联系电话)。
1、报名幼儿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相应的户籍与居住情况资料
(1)城关户籍(含峨山镇)幼儿需提供幼儿城关户籍(或峨山户籍)的户口簿以及监护人在城区(含峨山镇)内拥有的完全产权住宅房产权证明材料(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若无房需提供无房证明。
(2)非城关户籍幼儿需提供户口簿以及幼儿监护人在城区(含峨山镇)境内拥有的完全产权住宅房产权证明材料(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住房产权属于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幼儿入园,需提供幼儿及其监护人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房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及住房产权证明材料(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监护人在城区的无房证明。
三、注意事项
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证明材料不齐全且未按时补齐的,或发现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