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中考录取依据 咸阳中考志愿录取原则

教育百科2022-10-02 18:41:54佚名

咸阳中考录取依据 咸阳中考志愿录取原则

  咸阳市中考录取依据:

  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特长生专业课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者优先录取。军人子女、公安英烈英模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有关规定享受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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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人子女在普通高中录取中可享受哪些加分录取政策?

  答:按照《陕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陕政联〔2012〕106号),以下考生享受加分录取政策。

  一是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按照考生所在县市区招生最低控制线10%的标准加分后参与录取;

  二是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的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按照考生所在县市区招生最低控制线5%的标准加分后参与录取。

  公安英烈英模子女在普通高中录取中可享受哪些加分录取政策?

  答:根据陕西省公安厅和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精神,以下考生享受加分录取政策。

  一是公安烈士子女,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参与录取;

  二是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参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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