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洲新区公办幼儿园2022第二轮招生学位安排
第一类 鹤洲新区(筹)户籍类幼儿
学位按照下列顺序依次安排。
1.申请幼儿为鹤洲新区(筹)区域户籍。
2.持有我区完全产权房产:房户不一致的(集体户口),若其房产在鹤洲新区(筹)区域内,原则上在区域安排学位。
3.申请幼儿为鹤洲新区(筹)区域户籍,其迁入鹤洲新区(筹)区域户籍时间原则上截止至2021年7月31日。
第二类 政策性照顾类幼儿
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统筹安排学位。
1.国家、省、市级正式文件规定优先保障人员的子女(含现役军人、高层次人才、烈士、消防救援人员、抗击疫情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等)。
2.符合《关于印发〈珠海市人才子女入学(园)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珠教〔2018〕8号)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生类别。(见附件2)
3.符合鹤洲新区(筹)区域内重点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含中央、省、市驻鹤洲新区(筹)直属及区机关单位等)。
第三类 珠海市内跨区就读类幼儿
监护人及幼儿均为鹤洲新区(筹)区域外珠海市内户籍,且监护人在鹤洲新区(筹)区域内持有房产或工作,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