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大学生资助政策一览:
一、大一新生资助:
凡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低保证》、《特困证》的学生,考取经招生部门批准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可申请大学生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2000元。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凡经招生部门批准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均可申请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专科生、本科生每生每年可申请12000元,研究生每年可申请16000元,学生在校读书期间的利息均由国家承担。
【拓展】其他资助政策:
凡在我县基层单位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均可享受学费补偿政策,毕业生是指省内外(不含境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独立学院,以及招收全日制普通学生的成人高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省有关部门招募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和“苏北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在结束服务当年到我县基层单位就业的,凭志愿者证书和考核合格证参照应届毕业生申请学费补偿。就业时间在毕业次年7月1日之后的为往届生就业,均不具备学费补偿资格。学费补偿政策实施范围为我县农村地区从事公共服务的机构(不含近湖、塘河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