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1、场地及器材
(1)原则上要求在400米环形跑道进行,具体考试场地由区(县)教育局体育考试领导小组确定。
(2)成绩记取采用全自动电子计时,仪器要求记录到1/10秒,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处理。
(3)考试设备能记录清晰的图像,图像需包含考生起跑和冲线的画面及相应的时间信息,图像应保留一年,确保一旦出现疑问可以通过回溯并做出准确评定。
2、考试方法
采用站立式起跑,可采用胶鞋、布鞋或赤脚跑步,严禁穿钉鞋进行考试。每组考试考生15-20人,登记成绩时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其他规定按田径规则执行。
3、犯规罚则
(1)如果考生抢跑,发令员应鸣哨召回并宣布起跑犯规。犯规的考生如再发生抢跑,取消该考生考试资格。被取消资格的考生该项目考试成绩为0分。
(2)每组考生考试编号由计算机自动编排。在考试过程中,如发生推撞或阻碍他人的,考官则将犯规考生罚出;考生自己停止奔跑,并离开跑道的,视为放弃,不给予重考机会。因犯规被罚出或自己放弃的考生,该项目考试成绩为0分。
4、重考的认定
(1)考生在考试中,如发生跌倒或因其他考生发生推撞而受阻碍,直接影响考试成绩者,可在成绩确认前向考点当席考官提出重考申请,经当席考官、主考核实、同意,可安排在当场的另一组别参加考试。获得重考资格的考生成绩以重考成绩为准,记入该项目考试成绩。
(2)考试过程中如电子计时设备故障的,该组考生由区(县)中考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