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平江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秋季招生报名工作指南

教育百科2024-09-06 00:36:57未知

2024平江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秋季招生报名工作指南

  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

  一、招生对象

  小学新生为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在平江县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平江县城区购买房产;

  2、有平江县城区户籍;

  3、父母在平江县城区经商或务工且在平江县城居住,经商人员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进城务工人员须具有就业社会保险(或企业工资流水)。

  二、招生办法

  (一)生源分类及对应所需材料

  1.城区居民子女

  一类招生对象:城区居民子女Ⅰ(即“有房”或“有户”家庭子女,其中“房”包括商品房、自建房、公共租赁住房三类,不包括“小产权房”。)

  所需资料:

  (1)“有房”(即适龄儿童父母房产在学校招生范围内):须提供父母不动产证、房产证(公共租赁住房提供小区、楼栋、单元、户号信息)、学生户口本、父母户口本和父母身份证(正反面)。适龄儿童要与父亲或母亲为户籍登记同户人员,不为同户人员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以证明直系亲属关系,后同。

  (2)“有户”(即适龄儿童本人户口在学校招生范围内):须提供学生户口本、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正反面)。

  (3)上述资料时效为2024年6月30日前。(2024年户籍清理工作过程中,适龄儿童及其户口簿同户人员登记的户籍信息,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的历史记录由公安部门出具证明可作为适龄儿童就近入学依据)

  二类招生对象:城区居民子女Ⅱ(即“小产权房”家庭子女)

  所需资料:

  小产权房:住户房产在学校招生范围内,须提供户口本、房产具体位置、购房协议、购房款银行流水证明(有效期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等相关证明材料。小产权房六年内只为同一户主提供学位。

  在学位紧张学校不能同时满足以上两类招生对象学位的情况下,优先满足一类招生对象学位,二类招生对象学位通过调剂或微机摇号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富余学位的学校。

  2.随迁子女

  三类招生对象:随迁子女(即进城经商或务工子女)

  所需资料:

  (1)进城经商子女:适龄儿童须提供本人和父母户口本、居住(租房)证明(2024年2月1日前)、父母经商的工商许可证(2024年2月1日前)等相关证明。

  (2)进城务工子女:适龄儿童须提供本人和父母户口本、居住(租房)证明(2024年2月1日前)、父母就业的社会保险或企业工资流水(2024年2-7月连续6个月)相关证明。

  (二)招生流程

  1、城区居民子女(即一、二类招生对象)招生流程:

  (1)网上申报

  时间安排:7月10日至7月14日

  在招生平台(网址:http://zsbm.pingjiang.gov.cn)上通过“城区居民子女”通道,按对应类别申报学校,并上传相对应的资料(一名学生在同一时段只能申报一所公办学校)。

  (2)审核

  时间安排:7月17日至7月28日

  审核单位:招生学校、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安局、住建局、汉昌街道、天岳街道等。

  (3)公示、录取

  时间安排:7月31日至8月2日

  联审通过名单报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学校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录取。没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关闭网上申报通道,尚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在网上公示并接受随迁子女申报。

  2、随迁子女招生流程:

  (1)网上申报

  时间安排:8月14日至8月18日

  在招生平台(网址:http://zsbm.pingjiang.gov.cn)上通过“随迁子女”通道,按对应类别申报学校,并上传相对应的资料(一名学生在同一时段只能申报一所公办学校)。

  (2)审核

  时间安排:8月21日至8月25日

  审核单位:招生学校、市场监督局、人社局、汉昌街道、天岳街道等。

  (3)公示、录取

  时间安排:8月28日至8月29日

  联审通过名单报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学校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录取。如申报人数超出学校学位供给数,实施摇号或由学区调剂到有富余学位的学校。

  公办学校二至九年级招生

  初中七年级新生招生

  初中实行对口直升入学政策,实施统招统录。招生办公室统一将城区内小学毕业生录取为对口直升初中学校新生。(小学对口直升初中学校见附件)。

  二至九年级转学插班学生招生

  1.城区居民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和统筹协调的原则,在坚持不新增大班额的前提下,统筹调剂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2.随迁子女(进城经商/务工子女):在城区学校无法满足学位的前提下,不接受该类转学插班生。学位有富余的城区学校,如可接受转学插班学位数不小于随迁子女类别的转学插班数,该类学生全部接收;如可接受转学插班学位数小于随迁子女类别的转学插班数,则实施摇号制度。

  3.转学插班生入学流程参照小一新生招生流程进行。即二年级至九年级转学插班生通过“转学插班入学报名”通道,按“城区居民子女”和“随迁子女”两个类别申报,申报、审核、公示、录取时间与小一新生招生时间同步。

  民办学校(颐华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1.颐华学校按上级有关民办学校招生政策依核准计划面向全县招收义务教育新生,当就读需求大于招生计划时,优先招录颐华大江投资有限公司和其下属企业投资开发住宅的业主子女、公司员工子女、教职工子女(需提供相应购房合同、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等相关佐证材料),优先招录对象的入学申请资料应从严审核把关,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剩余学位按我县招生政策实施微机摇号招录。

  2.颐华学校新生在招生平台(网址:http://zsbm.pingjiang.gov.cn)上进行申报(一年级通过“小学新生入学报名”通道,七年级通过“初中新生入学报名”通道),第一批次申报时间为7月10日至7月24日,审核时间为7月25日至7月28日,公示、录取时间为7月31日至8月2日。若第一批次完成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结束。若第一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启动第二批次招生,第二批次申报时间为8月10日至8月20日,审核时间为8月21日至8月22日,并报教育局备案,公示、录取时间为8月23日至24日。

  3.符合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学生,在选择填报颐华学校的同时应按城区学校招生政策填报一所公办学校,以方便未能被颐华学校录取的学生按程序申请入读城区公办学校。

  4.颐华学校七年级开办初高中六年一贯制课改实验班(100人),具体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报县教育局审核后实施。学生网上报名后,需在规定时间到颐华学校进行确认,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颐华学校招录名单(含初高中六年一贯制课改实验班录取名单)于8月30日前报县教育局备案。

  5.非起始年级接收转学插班学生应按《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湘教发〔2015〕8号)执行,坚持“人籍一致”。

  ★ 招生平台登录方式

  方式一:

  直接登录网址http://zsbm.pingjiang.gov.cn

  方式二:

  登录湖南省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zwfw-new.hunan.gov.cn)或“湘易办”APP端,点击“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式·套餐式”—“入学”专区,进入“平江县”报名入口。

  请在招生平台按要求填报相关内容,将相关材料按平台提示拍照上传。符合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学生,在选择填报颐华学校的同时应按城区学校招生政策填报一所公办学校,以方便未能被颐华学校录取的学生按程序申请入读城区公办学校。

  ★ 招生咨询电话

  公办小学:

  城北学校西校区(原城北学校):13974008212(李)

  城北学校东校区(杨梓山校区):15115044888(邓)

  汉昌学校:13974008690(胡)

  启明中学小学部:13874048458(周)

  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13574007070(朱)

  桂花学校小学部:13874004320(艾)

  新城学校:18974056159(高)

  三阳明德学校:13787981331(欧阳)

  天岳芙蓉学校:13762765966(李)

  简青芙蓉小学部:13469236911(王)

  三阳中学南校区(杨源校区)小学部:13973023952(陈)

  公办初中:

  启明中学初中部:18390068112(胡)

  思源实验学校初中部:13575024432(凌)

  桂花学校初中部:15074000808(何)

  三阳中学(含南、北校区)初中部:13973023952(陈)

  简青芙蓉学校初中部:13762049520(方)

  民办学校:

  颐华学校(含小学、初中):

  0730-6607999

  19106077010(张)

  招生办公室(设第一学区):

  0730-6233258

  15873014999(张)

  平江县教育局:

  0730-6238978

  注:需要电话咨询的家长请在9:00-11:30或14:30-17:00拨打以上电话(下班期间电话无法接通),如在以上时段遇电话忙线或暂未接通,请稍后尝试拨打,敬请谅解。

  注:部分学校实行一校多区办学模式。城北学校设西校区(原城北学校)和东校区(杨梓山校区);三阳中学设北校区(原三阳中学)和南校区(杨源校区),2024年秋季北校区不招收七年级学生,南校区招收一至七年级学生,其中一至六年级招收南校区招生区域内的学生,七年级招收三阳中学对口直升学生。三阳中学2024级学生七年级入读南校区,八九年级入读北校区。

  链接:《平江县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秋季招生工作方案》(平教发〔2024〕11号)

本文标签: 学校  子女  平江县  城区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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