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宝鸡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发布有关公告,5月19日-6月20日可网上申报(点击此处跳转)
2023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人群包括以下几类人群: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宝鸡的社会人员、驻宝鸡全日制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宝鸡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可在宝鸡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宝鸡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宝鸡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宝鸡市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可在宝鸡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注: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