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稳就业、保就业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公开招聘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临时公益性岗位就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20名。
二、招聘范围:
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安置岗位及服务期限:
临时公益性岗位安置到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从事基层公共就业服务、 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等岗位。最长不超过2年。
四、待遇标准:
岗位工资为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后续根据最低工资标准相应调整。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由本人承担。
五、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现象。2、适合用人单位工作需要,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3、服从分配和调剂。
六、报名方式:
1、身份证扫描图片。
2、毕业证扫描图片。
3、报名表扫描图片(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表格手填后扫描图片)。 *以上材料发送到我单位办公邮箱lxjyfwj@126.com。
七、资格审核:
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及提供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岗位和拟聘人员,符合条件择优上岗。
咨询电话:0312—621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