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台州椒江区积分入学申请指南
申请办理时间:2023年3月1日开始至5月1日
办理地址
在椒江工作或经商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凭积分申请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仅限于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及初中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公共租赁住房。参加积分人员须在椒江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
积分入学
注意!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由街道中心校负责,中心校可根据实际居住地就近安排学生到相应的学校入学。积分配租管理视本区当年度有无公共租赁住房资源而定。
一、受理审核
01、家长需要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办理居住证所属的镇(街道)流动人口积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制管理申请。受理申请的工作人员对于纳入积分制管理范围的申请人,当场发放《椒江区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申请表》填写表格。
02、提交各类积分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浙江省居住证》
2.其他积分各类材料
03、等待审核时间
各街道(镇)流动人口服务窗口登记受理流动人口申请积分相关材料,5个工作日,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完毕后,通过积分系统递交给各相关职能部门对资料进行核查,15个工作日各相关材料初审、核查完毕后汇总区社会治理中心进行审核评分。
区社会治理中心审核评分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在流动人口积分制系统,统计结果,再由短信的方式通知流动人口核对后的本人积分情况,如有异议可在网站公示期5个工作日进行复议,经审核属实的,重新发布公示期结果,不再接受复议。
04、注意事项
积分有效期为申请当年使用,超过期限申请待遇的,需要向街道(镇)流动人口积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复核。积分复核时,之前已提交的材料如无变化可不再提交。
二、入学要求
流动人口为子女申请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仅限于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及初中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其他年级及转校的不纳入该范围。
流动人口子女有符合入学需要的,应在当年的5月1日前提出积分申请。
流动人口向各学校提出就学申请的,要提供以下必备证明材料:①本人积分证明;②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③居民身份证、《浙江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④社保原件及复印件;⑤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积分配租
(一)区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本区公共租赁住房资源的实际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布房源、申请时间等。若本区没有公共租赁住房的,不在另行向社会公布。
(二)在具有公共租赁住房资源前提下,流动人口积分值累计达到前十名,且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可申请本区公共租赁房:
1.在椒江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现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且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以上。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区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申请人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台州市区范围内无住房。
椒江区流动人口“积分制”计分标准
基本分、加分项、减分项、构成,并设立一票否决情形。
一、基本分(特别关注)
01、个人基础得分(155分)
1.文化程度得分(50)初中(5),高中(10),大专(15),本科(25),硕士(40),博士(50)
2.年龄得分(5)20周岁-45周岁
3.特殊身份、工种得分(60)
人大代表,党代表,民主党派代表:镇(街)级(5),区级(10),市级(20),省级(30),国家级(40);按最高级计分,不累计。
积分申请单从事环卫、养老、残疾人照顾等工作或担任专职消防员,工作每年(2),限20分。
4.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得分(40)
职业资格:五级(5),四级(10),三级(20),二级(30),一级(40)按最高级计分,不累计。
02、合法稳定就业得分(70分)
1.就业年限得分(15)在积分申请地工作每满:一年加1分,限15分。
2.参加社会保险得分(25)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实际参保每个险种月份累计,每满一年加0.5,限25分。
3.担任职务得分(30)在积分申请地5年内担任过规模以上企业职务:中层领导一年(15),高层一年(30)
03、合法稳定居住得分(65分)
1.房产情况得分(40):45平方米以下(20),45-90平(30),90平以上(40)(此项不列入公共租赁住房积分)
居住年限得分(25):在积分申请地连续居住每满一年(2)。在积分申请地就业的台州大专院校毕业生在校每满一年加1分,最高4分。
二、加分项(努力争取)
01、科技创新(最高限100分)
1.科研项目:国家级(40),省级(30),市级(20)
2.专利授权:国家类(20),其他国家类(另加10)
3.科技成果获进步奖:国家级(50),省级(40),市级(30)
4.专利金奖:国家级(50),省级(40)专利优秀奖:国家级(40),省级(30)
02、社会贡献(力所能及)
1.参加志愿服务或义工工作:每满20小时(1),限10分。
2、参加无偿献血:每捐献全血200毫升(2),一年限加2次,限30分。
3.捐献骨髓:参加骨髓采样(2),捐献骨髓(20),限40分。
4.计划生育: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5)。
03、表彰奖励(发生地为申请地)
1.政府表彰:乡镇级(2),市级(5),省级及以上(10)
2.见义勇为、好人好事:省级(30),市级(20),县级(10);最高限60
04、投资纳税(这些越多越好)
个人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满 1000 元加1分,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累计缴纳税费每满5000元加1分,限50分。
05、减分项这些要重点回避
1.违反《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规定未及时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被处罚的,扣10分。
2.近5年内受过行政拘留的,每次扣30分。
3.进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扣50分。
4.近5年内受过强制戒毒行政强制措施的,扣60分
5.因过失犯罪受过5年以下刑事处罚,刑罚执行完毕不满5年的,扣50分;因故意犯罪受过5年以下刑事处罚,刑罚执行完毕不满5年的,扣100分
6、正在社区服刑的,扣80分;社区服刑期间因违法违规受到警告以上处罚的,扣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