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参加广东省高考报名条件
一是关于社会保险、居住证和完整学籍年限截止时间的计算问题。拟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以及随迁子女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高考录取结束前(8月31日)。
二是稳定就业和社会保险年限认定问题。进城务工人员稳定就业和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情况,凭进城务工人员提交联网打印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由随迁子女学籍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通过《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上的授权码在线验证后予以认定。
三是关于办理居住证的问题。拟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在随迁子女高一入学前(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至参加高考当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予以认定。
四是关于合法稳定住所的问题。拟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住所为农村自建房或单位宿舍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了居住手续的予以认定。
五是关于3年完整学籍的问题。拟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在我省参加中考,但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所在地与父亲或母亲工作所在地为广东省内不同地市的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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