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间
1. 12月8日8:30-12月12日16:30,符合成绩合并条件的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按相应流程及要求提交成绩合并申请。个人信息有误的,按相应流程及要求进行更正。
2. 12月11日8:30-12月14日16:30,符合补录成绩条件的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按相应流程及要求提交成绩补录申请。
3.12月11日8:30-12月15日16:30,符合毕业申请条件的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按相应流程及要求进行毕业申请登记。
请考生仔细阅读《浙江省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考生必读》(附件),各相应事项的具体办理时间、操作流程、提交的材料及相应要求与相关提醒等已在其中列明。
4. 现场提交材料时间为12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办理流程
1.考生登录自学考试信息网(http://zk.zjzs.net)按步骤进行毕业申请登记,具体操作请参照《浙江省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考生必读》(见附件)。
2.考生备齐毕业申请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提交。
3.提交材料后,现场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内容、盖章,并在12月19日下午5:00之前交回教育考试机构。
三、重点提醒
1.考生要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上各项信息、内容是否与本人一致。考生一旦签字确认后,将不予修改;
2.毕业生登记表必须用黑(蓝)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3.毕业生登记表上需考生填写的内容和签名必须考生本人填写、签名。否则将无法通过毕业申请审核;
4.毕业生登记表背面“个人鉴定”的主要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表现,约 200 字左右;“个人鉴定”必须是考生本人填写,不得由他人代笔,否则将无法通过毕业申请审核;
5.毕业生登记表背面“单位鉴定”须经考生所在单位(学校)的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并盖单位公章,非正式在职人员的“单位鉴定”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签署并盖章。“单位鉴定”的主要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表现,约 50 字左右,不能简单地用“同意本人鉴定”等几个字来作为单位鉴定;
6.上述在职人员所盖章需为单位公章,业务部门章无效,且公章所示单位名称应与考生个人信息中的单位名称一致;
7.毕业生登记表是存入考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材料,上述书写内容严禁涂改,建议考生打好草稿后,认真抄写。
四、温馨提示
为减少考生来回奔波,考生可先在附件处下载 《毕业生登记表202312》(见附件),用普通标准A4白纸(70克A4打印纸)打印。按“重点提醒”中的要求填写“个人鉴定”和“单位鉴定”并盖章,于现场提交材料时交由考试机构打印正面。为避免正面打印或书写错误,考生可多准备几张备用,备用纸张需为原件,复印无效。考生需确保登记表整洁,书写内容准确无涂改,盖章符合要求,否则必须重新填写并盖章。
五、现场提交材料地点
六、收费标准
自学考试毕业审核费50元/人,现场提交材料时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