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汉区振兴幼儿园招生公告
一、园所基本情况
江汉区振兴幼儿园,为江汉区教育局举办的公办幼儿园,武汉市示范性幼儿园。
二、提供学位
2023年秋季计划招收新生50名。
三、新生入园年龄条件
新生招收对象为2023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四、招生范围
招收江汉区常青街复兴村社区内常文里、常明里符合年龄条件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疾病)、心智正常、可正常参加幼儿园集体活动并符合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遵循人户一致优先、江汉户籍优先、相对就近的原则,优先满足以下户口所在辖区居民适龄子女入园需求:
(1)常文里小区(2)常明里小区
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籍、房产为常文里、常明里,且适龄儿童监护人拥有房产完全权属。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发布招生公告(6月12日—6月18日)
(二) 报名登记时间(6月19日——6月25日)
1.适龄幼儿监护人下载并填写《幼儿园新生入园申请表》,准备好以下资料的复印件:户口本首页、父母页和适龄儿童所在页面、房产证、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资料证件,所有证件资料均提供A4复印件。
2.家长将《幼儿园新生入园申请表》以及准备好的所有复印件装进文件袋,于6月19日——6月25日8:30——17:00之间自行送至幼儿园门房,幼儿园签收发放回执单,完成入园申请登记流程。
六、幼儿录取办法
遵循人户一致优先,江汉户籍优先,相对就近的原则,不采取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测查或者变相遴选。当招生学位数小于入园报名数时,将按照幼儿入户时间先后确定录取名单。
1.6月26日——6月30日进行资料审核。
2.7月14日以前,根据报名计划,我园将以电话方式分批通知资料初审通过的幼儿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约定时间到园,带报名资料的原件入园,招生工作小组成员核验有关信息,并发放《江汉区幼儿园新生入园通知单》(附件2)。逾期没有来园办理入园手续的视为放弃,园所不再保留学位。
☆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分别按照《关于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政联【2014】1号)、《关于做好我市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武公【2019年】32号)、《关于做好全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武消【2019年】9号)落实入园优待政策。
七、收费标准及咨询电话
保教费:500元/月/生
伙食费:20元/天/生(两餐一点,按天计算,据实收取)
咨询电话:027-83520215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点—17:30
咨询负责人:胡老师
区教育局幼儿园招生服务办公室咨询电话:总机85675556转8002
特别提示
1.本园招生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一切以招生名义收取钱财的均为骗局,请勿轻信。
2.此公告仅针对2023年招生工作,其解释权为幼儿园所有。
请下载新生申请表:振兴幼儿园新生入园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