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学条件
2023年,凡是符合莱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的适龄新生,均可在我区报名就读。其中,小学适龄新生要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初中适龄新生应为小学应届毕业生。2023年,莱山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按照以下顺序依次进行。
(一)符合以下3种条件之一的,由户口房产所在学区学校直接接收入学:
1.适龄新生户口随法定监护人,且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和房产都属于同一学区,由学区所在学校接收入学。
2.适龄新生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与其他直系亲属共同持有,且监护人所占比例不低于50%,适龄新生随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与房产都属同一学区的,由学区所在学校接收入学。
3.适龄新生和其法定监护人名下无房屋产权,从出生到入学,适龄新生及法定监护人之一的户口一直随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同时三代一直未曾分居,且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的户口和房产都属于本学区,由学区所在学校接收入学。
(二)适龄新生随法定监护人户口和房产在莱山区,但户口与房产不属于同一学区的,按照房产优先的原则,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接收学校。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我区居住证(市区其他六区户口的无需提供居住证)且在我区购房,户口尚未迁入我区的,由区教育体育局就近安排至房产周边有接收能力的学校就读。
(四)符合下列两种条件之一的,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接收学校:
1.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有稳定工作且持有我区居住证(户口在莱山区或市区其他六区的无需提供居住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并缴纳社会劳动保险满6个月且保证连续缴纳的,由区教育体育局就近安排至工作单位周边有接收能力的学校就读。
2.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注资50万元以上成立公司并年缴税5万元以上且持有我区居住证的(户口在莱山区或市区其他六区的无需提供居住证),由区教育体育局就近安排至公司周边有接收能力的学校就读。
(五)不符合上述条件但适龄新生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莱山区的,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接收学校。
(六)不符合上述条件,但持我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籍新生,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接收学校。
(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且符合第三类、第四类条件之一的外国籍适龄新生,由区教育体育局安排具有接收外籍学生资质的学校接收入学。
适龄新生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中多项条件的,以家长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录取依据。上述房产均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未交付的房产不确定其学区范围,不作为入学依据。上述所有证件应在报名前取得,在报名时间之后、新学期开学之前取得入学资格的,由区教育体育局视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统一安排入学,不再按上述顺序安排学校。
二、时间安排
家长报名:7月15日至21日,家长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报名。
信息审核:7月22日至8月13日,对家长填报信息进行审核。
结果告知:8月14日,通过短信、招生平台等告知家长录取结果。
三、报名方式
2023年,莱山区义务教育阶段继续采用线上和线下两种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通过“莱山区中小学智慧招生平台”进行,依托烟台市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家长所填报的各项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家长可在报名时间段内选择任意时间进行报名,如遇网络拥堵,可选择其他时段,平台报名顺序与录取顺序无关。“莱山区中小学智慧招生平台”将于7月15日至21日开放报名,具体操作指引将后续发布。
线下报名:全区中小学均设立线下报名点,线下报名点是线下报名信息登记、证件审核的场所,现场信息审验通过表示符合我区义务教育入学条件。报名结束后线下报名数据将统一导入招生平台进行录取,录取结果不与报名点和报名顺序挂钩。
因烟台市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限制,建议小产权房、房屋拆迁、祖孙三代户口房产在一起等特殊情况,选择线下报名方式。线上、线下两种报名方式选择其一即可,重复报名可能造成数据冲突,影响录取结果。
四、学区划分
五、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