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清远市技能补贴目录)

教育百科2023-11-03 15:07:53未知

清远市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清远市技能补贴目录)

  清远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如下: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 16 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工作(2) 年满 16 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年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3年(3)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0 年(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4 年

  3)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年。

  (4)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 (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 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 (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年

  (2)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年

  (3)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年。

  (4)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2年

  (5)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 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年

  (2)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年

  

本文标签: 职业  职业资格  工作  职业技能  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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