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莞城街道小学各类学生报名材料清单
类别 | 应提供材料 | 备注 |
1、在报名日(含当日)前户籍属莞城辖区的适龄儿童 | 1.户口本(有户号和地址的一页、父或母或合法监护人的一页及儿童本人的一页) 2.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 请家长在网上报名期间内,将应提供材料的扫描件或清晰的证件照片上传至招生平台。 |
2、属因拆迁造成人户分离的莞城户籍适龄儿童 | 1.户口本(有户号和地址的一页、父或母或合法监护人的一页及儿童本人的一页); 2.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由莞城街道旧城改造办公室出具的拆迁证明 4.2023年莞城户籍拆迁户适龄儿童登记表。 | |
3、父或母一方属台湾籍且在莞城工作,属莞城安排解决的台湾藉适龄入学儿童 | 1.儿童与监护人户籍腊本正本及其复印件、台湾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大陆公安机关签发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监护人签署的《东莞市台湾学生入学申请书》原件、《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原件 4.台湾藉监护人在莞城辖区内就业或投资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就业证明为下列证明之一: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纳税清单、工资单,投资证明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 |
4、父或母一方符合《东莞市优才卡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20]81号)规定,且成功申领有效的东莞市优才卡,并在莞城辖区内工作或在莞城辖区内拥有自有房产的适龄子女 | 1.户口本(有户号和地址的一页、父或母或合法监护人的一页及儿童本人的一页); 2.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如持卡人工作单位在莞城,须提供社保清单;如持卡人自有房产所在地在莞城,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 |
5、父或母一方获得“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东府[2021]7号),并在莞城辖区内工作或在莞城辖区内拥有自有房产的适龄子女 | 1.户口本(有户号和地址的一页、父或母或合法监护人的一页及儿童本人的一页); 2.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如荣获称号的父或母工作单位在莞城,须提供社保清单如荣获称号的父或母自有房产所在地在莞城,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 |
6、特合《关于修订华侨华人子女及华侨学生在我市就读有关规定的通知》(东教基函[2017]9号)并属莞城安排解决的华侨华人的适龄子女 | 1.申请学生的出生证; 2.申请学生的身份证明; 3.申请学生法定监护人的华侨华人身份证明; 4.申请学生与法定监护人的关系证明 5.申请学生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或护照; 6.申请学生法定监护人在莞城投资、就业、祖藉莞城等的相关证明(依申请人的条件提供,如属投资或就业还需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7.申请学生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合法房屋租赁合同。 | |
7、父或母一方符合《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东府办[2019]45号)规定的适 龄子女 | 按照市有关文件精神、街道统一规定执行,由街道企业主管部门通知, | 提交纸质材料时间具体由街道企业主管部门通知,逾期不受理。 |
8、符合《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3〕26号)和《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方案》(东府〔2023〕27号)的非户籍适龄儿童 | 按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执行 | |
9、随父或母购买商品房居住在莞城辖区内已完善办学规划楼盘的适龄入学儿童 | 1.户口本(有户号和地址的一页、父或母或合法监护人的一页及儿童本人的一页) 2.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如无出生证需提供业主与适龄儿童亲子关系证明; 3.购房发票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4.申请学位须知书; 5.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