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转学条件须知
(一)转学条件
1.户籍在嘉陵城区或已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家庭学生确需转学的,由学生及家长提出转学申请,并提供房产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入住证明备查。
2.因父母工作调动,学生确需转学的,由学生及家长提出转学申请,并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调动证明备查。
(二)转学原则
1.城区转学由区教科体局负责审核登记,并根据城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2.嘉陵城区学校之间原则上不转学。
3.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原则上不转学。
(三)区内学校之间转学
1.农村学校之间转学和城区学校转学到农村学校的,由学生及家长提出申请,接收学校同意,报区教科体局教育股审核同意即可。
2.农村学校转学到城区学校的,由学生及家长提出转学申请,并写明转学事由,提供房产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入住证明、调动证明等资料到区教科体局教育股办理相关手续。
(四)区外学生转入区内
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及家长需填报《南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异地入学申请表》,并持房产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原就读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再到嘉陵区教科体局教育股申请学位,经审核同意后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五)区内学生转到区外
学生及家长需填报《南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异地入学申请表》,并持房产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嘉陵区教科体局教育股审核同意后,再到拟就读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六)转学办理时间
原则上在每学期开学前1-2个星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