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邛崃市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一、适用对象
1.在邛崃市居住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
2.成都市户籍跨区(市)县在邛崃市居住就业人员;
3.邛崃市户籍跨镇(街)居住就业人员。
文君街道、临邛街道作为一个区域,其他镇(街)分别作为一个区域。
二、申请条件
(一)积分申请
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于2024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邛崃市合法稳定住所,在该区域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并办结,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邛崃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邛崃市市民中心积分办理窗口咨询电话:028-88770127)
(二)材料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和其他来邛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居住证(地)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成都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3.自2024年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该区域连续居住满半年(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
4.自2024年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符合上述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或其他来邛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由邛崃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注:成都市外户籍申请人可采用“积分申请”,也可采用“材料申请”;成都市户籍申请人只能采用“材料申请”。
三、申请时间
2024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四、办理流程
随迁子学就学申请实行“一网通办”,申请人登录“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提交入学申请。
(一)申请路径
1. 扫码关注“邛崃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2. 进入公众号界面,点击屏幕最下方“便民服务”,点击“义教招生入学平台”,再点击“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入。
(二)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不在同一户籍的还需提交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3.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该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
注:其他材料(含:《四川省居住证》及积分信息、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自购房产信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通过联网资料进行审核,不需家长网上提交。
(三)网上审核
4月10日至5月15日期间的工作日,登记点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在网上对申请人上传资料、联网资料进行审核。
(四)结果告知
登记点审核后,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发布审核结果通知。
1.对未通过审核的,显示“审核不通过”。
2.对提交资料不全或有误的,通知申请人补足相关材料。
3.对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并于7月5日前,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告知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五)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就读学校报到时间安排,前往学校办理报到手续并确认学位,逾期不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报到时需出具《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
五、温馨提示
1.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
2.已就学的随迁子女在同一区域同一学段内不得申请转学。小学六年级和初中九年级不接收转学学生。
3.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
4.公办学校学位紧缺的镇(街),可在周边镇(街)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5.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学生需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咨询电话:028-88797410
举报电话:028-88765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