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安排:
(一)注册时间:11月8日9:00起。
(二)报名时间:11月8日9:00至11日17:00。
(三)审核时间:11月8日9:00至12日17:00(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和审核截止时间:11月12日17:00)。
(四)交费时间:11月8日9:00至14日24:00。
报名须知:
(一)注册。
考生报名前须先注册(在我区参加2023年下半年笔试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除外)。考生通过电脑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ntce.neea.edu.cn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广西”(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输入本人手机号码,获取短信验证码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1次。如有报名操作及短信验证码相关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010-82345677寻求帮助解决。考生在报名系统填写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用途为找回密码和接收重要信息等,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慎重更换。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所有考生须于11月8日9:00至11日17:00期间报名,逾期不安排补报名。
2.信息填写要求。考生应对本人报名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本人或让他人、培训机构、学校团体等代为报名填写的信息有误、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认定教师资格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承担,已交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3.信息变更处理。考生报名时,应按当前有效身份证的姓名和号码报考。考生如在取得笔试合格成绩后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了姓名、身份证号码,须要先申请笔试成绩信息变更后再报考。申请办法为: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笔试成绩查询页面截图、申请书(写明申请更正事项、联系方式及手写签名)等材料的扫描件上传至“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笔试合格后信息变更申请”。考生的申请材料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后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办理。考生须在11月6日17:00前报送更正申请材料,否则可能因来不及办理而无法报名当次面试。
考生如在取得笔试合格成绩后变更了姓名、身份证号码而不申请笔试成绩信息变更,以变更前的信息、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面试合格后再申请信息变更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考区设置。
面试在全区14个设区市设置考区。考区即考试所在地,符合在广西报考的考生,可选择任意考区报考。但小学特殊教育、日语(初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特殊教育(初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俄语(高级中学)、特殊教育(高级中学)等科目只在南宁考区开考,报考以上科目的考生,只能选择南宁考区,如果选择其他考区,将无法参加考试。
(四)报名信息审核。
1.及时查看审核结果。报名信息的审核结果不进行短信或电话告知,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正常情况下,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内会给出审核结果,超过48小时或审核截止时间后仍为“待审核”状态的,建议考生更换其他电脑查看审核结果,如仍为“待审核”状态,请考生联系考区主管单位咨询。
审核结果有2种呈现方式,分别为:“审核通过,待支付”或“审核不通过”。
2.审核不通过的处理。审核不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填写正确的信息,并重新选择考区、报考类别、考试科目,再次成功提交报名信息,恢复“待审核”状态。未按时间要求提交正确报名信息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安排补报名。常见审核不通过的原因及解决办法请查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100问》。
(五)交费。
审核通过即可在报名系统中支付考试费。考试费只能网上支付,不安排现场交费。审核通过但逾期不交费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报名,不安排补交费。交费完成即报名成功,不能再修改考区和考试科目信息。除政府行为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概不退费,请考生慎重报考。
考试收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桂价费〔2016〕79号)及“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的标准执行,即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300元/人次,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350元/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