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户籍迁移外省、市、县的普通高中学生
申请材料
1.监护人和学生户口簿(条件允许时通过有关部门查询,进行网上数据核验)
2.转出学校同意接收的证明
办理流程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受理机构:鞍山市教育局
办理查询
现场查询: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60号,鞍山市教育局高中教育科 查询电话:0412-2698053
办理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 明山街12号鞍山市政务服务中心 一楼教育窗口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中午延时服务、节假日预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