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创业人才(团队)
(1)资金资助。经“江海英才”市级引进专项(产业类)评审,给予个人100-500万元、团队200-600万元创业启动资助。
(2)场地保障。由项目落户地提供一定面积的办公、研发和生产用房等物理空间,租金实行“三免两减半”。
(3)金融支持。对获“江海英才”市级引进专项(产业类)200万元(含)以上资助的个人或300万元(含)以上资助的团队项目,获资助之日起三年内,市“江海英才”天使投资基金原则上给予100-500万元股权投资,其他项目择优投资,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投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五年。对高层次创业人才(团队)企业,市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原则上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的政策性股权投资,投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五年。设立“江海英才贷”,鼓励商业银行、科技银行为高层次人才(团队)创业企业提供最高1500万元贷款。探索设立“人才保”产品。
(4)企业成长奖励。对获“江海英才”市级引进专项(产业类)资助后六年内首次连续2年年应税营业收入增长20%以上,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实现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1亿元的创业人才(团队)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300万元二次资助。
(5)企业上市奖励。对市“江海英才”创业人才(团队)企业,首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成功上市的,给予300万元奖励。其中: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成功上市发行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成功在新三板挂牌的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50万元。